中国水环境保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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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记
今天上了XXX老师的第一节《水环境评价与保护》课程。原本,我对这节课程并不感冒,因为我本科时就学过这门课,而且自己对这个课程没有任何兴趣。但是当我真的听了课之后——真香。
X老师原来曾在安徽省环保厅工作,所以她对国家的各种相关政策十分熟悉,对国家近十几年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同样十分了解。所以她第一节课给我们讲了中国水环境保护的发展史。首先,我觉得这节课并不是所有老师都能讲得出来的(最起码我本科的老师没有讲过),因为信息量十分大。因此自己听的也格外认真(主要是老师讲得也挺好),做了笔记,趁着星期天的事件整理了一下。也算是能给自己补充点背景知识,出去吹牛逼也有啥吹的了。
1972-官宁水库
始建于1951年,竣工于1954年的官厅水库,是新中国成立后建设的第一座大型水库。盘踞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和北京市延庆县境内的官厅水库曾是北京主要供水水源地之一。在其作为供水水源地的数十年中,官厅水系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保护纯净水源,与污染开展了一系列斗争,并积累了一系列经验,有一些在现在看来甚至具备里程碑式的意义。
官宁水库的治理标志着中国点源治理的开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水环境保护从无到有
1971年,竣工近20年的官厅水库遭遇了一次环境危机。这一年春天,有消息说官厅水库死了很多鱼。当时中科院地理所、北京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派人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与张家口宣化上游的工厂排污有关。第二年春天,进一步的调查确认了这一事实。于是,国务院连发3份文件,并成立了官厅水系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官办”),专门治理此项目。
背景:从WG时期就开始的大炼钢铁在河北(北京西北一带)格外热,污染其实从那时已经开始积累,甚至当时的水污染事件被怀疑为阶级敌人投毒所为。
中国在水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实现了“从无到有”。
三同时制度
这场“从无到有”的治理战打得还算漂亮。在边做边探索的情况下,官厅水库53%的污染物被处理掉了。这场战役的副成果是诞生了一项中国独创的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
1972年6月,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关于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
1973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提出:“一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企业,防治污染项目,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正在建设的企业没有采取防治措施的,必须补上。各级主管部门要会同环境保护和卫生等部门,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从此,“三同时”成为中国最早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同时”制度,已经体现出了“预防”理念。王建透露,当时在“官办”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污染会治一个少一个,另一种认为预防比治理重要。“因为治理是同结果作斗争,预防是同原因作斗争,同原因作斗争是治本。”王建说。
两种观念的争锋结果已经由历史证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后来成为了我国环保三大政策之一。
环评的出现
上世纪70年代,在新上项目中,距离官厅水库上游12里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大磷矿。磷矿对于当时仍属农业国的中国来说,意味着丰沃的肥料。如果项目得以建设,就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张家口当地甚至周边的落后面貌,带来GDP和税收。然而,磷矿开发对官厅水库会产生什么影响?谁也说不清楚。
因此,1978年,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委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商讨解决方案。会上,王建所在的“官办”建议,先开展环境可行性研究,并预测磷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否可以接受,如果可以接受,那么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把影响降到最小;如果不能接受,那么就对项目不予批准。
这就是发达国家通常说的环境影响评价。“这个磷矿项目的开发可以说是咱们国家第一个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王建表示。
后来,该项目的环评交由北京大学来开展。评价结果发现,尾矿库排放的尾矿水对官厅水库是不可以接受的,必须对其进行封闭循环。
王建认为,虽然严格意义上而言,这个项目并不是现在常说的由企业委托第三方来做的环评,但是“探索了环评到底该怎么做,做什么内容,相当于对之后环评的真正开展做了一个研究”。这是官厅水库磷矿项目对国内环保工作产生的一个重要影响。
环评的出现,使得企业由被动转化为主动。
1973-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了环境保护的32字工作方针,即“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意见》和《自然保护区暂行条例》。
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有4个方面:第一,在这次会议上,首次承认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环境问题,需要认真治理。第二,这次会议是新中国开创环境保护事业的第一个里程碑,标志着环境保护在中国开始列入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第三,会议期间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措施,为开创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指明了方向,抓住了重点,确定了目标和任务。第四,会议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及其有关部门,都相继建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并着手对一些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城市和江河进行初步治理,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
1979-环保法试行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 1979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二号公布试行。
1983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1983》出台,同时,各个行业的行业标准也开始逐渐出台。
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88》出台。
1989
环保三大制度: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 谁污染、谁治理;
-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994-淮河污染事件
1994年7月,淮河上游因突降暴雨而采取开闸泄洪的方式,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下来。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下游一 -些地方的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厂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 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
淮河污染事件给我国带来了深刻的教训,标记着我国水环境流域治理的开端。
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HZB1-1999 1999-12-06实施)》出台。
注意:这个时候已经不再称为地面水了,而改为了地表水,从此往后一直延用该名称。
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代替 GB3838-88,GHZB1-1999。2002-04-28发布2002-06-01实施。
该规范基于1988年文件,但是名字基于1999年文件。
2004
十年治淮,成效显著。在蚌埠召开了会议,当时淮河蚌埠断面已经可以达到Ⅲ类标准,淮河其余断面基本都在Ⅳ类标准,部分也能达到Ⅲ类标准。而在1994年,整条淮河断面基本都在劣Ⅴ类。在蚌埠召开会议时,提出目标为整条淮河要达到Ⅲ类水标准。
10月23日至24日,副总理曾培炎坐镇安徽,国务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在蚌埠召开。在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发改委及沿淮四省官员出席的这次会议上,对淮河十年治污的评价被表达为“取得初步、阶段性成效,但淮河流域的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此前数月,汛期开闸所导致的大面积污水团污染水体事件,令众多媒体对淮河十年治污提出质疑。
2005-松花江跨国污染事故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爆炸导致松花江江面上产生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主要由苯和硝基苯组成。污染带通过哈尔滨市,该市经历长达五天的停水,是一起工业灾难。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2007-太湖蓝藻污染事件
2007年太湖蓝藻污染事件发生于2007年5、6月间,中国江苏的太湖爆发的严重蓝藻污染,造成无锡全城自来水污染。生活用水和饮用水严重短缺,超市、商店里的桶装水被抢购一空。该事件主要是由于水源地附近蓝藻大量堆积,厌氧分解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NH3、硫醇、硫醚以及硫化氢等异味物质。
市政府称是持续高热造成的,国家环保总局认为既是天灾也是人祸。民间普遍认为是政府为了经济业绩大量兴建排污严重的化工厂,却对太湖污染治理不力造成了今天的恶性事件,而政府的弄虚作假,使得太湖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有研究显示,无锡水污染事件主要是由于水源地附近蓝藻大量堆积,厌氧分解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NH3、硫醇、硫醚以及硫化氢等异味物质。 [3] 在太湖的原位实验研究证实了蓝藻水华堆积腐烂产生与无锡水污染事件十分类似的异味化合物及同样量级的浓度,为无锡水污染事件中蓝藻水华的角色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同年,合肥市彻底切断巢湖供水,放弃巢湖作为合肥市水源地。而巢湖作为巢湖市的唯一可行供水水源地,使用至今。巢湖作为合肥市的唯一排污口,合肥市对巢湖的蓝藻爆发付绝对的责任,巢湖爆发蓝藻的地方也都是靠近合肥滨湖新区的地方,巢湖南部水质较好。联通巢湖与长江并不能绝对改变巢湖的蓝藻问题,因为长江接入点在南部,对巢湖西北部的水体扰动太小,现阶段只能寄希望于引江济淮。
老师还提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合肥滨湖新区由于距离巢湖距离过近,对于巢湖的生态必定会造成一些无法挽回的伤害,如人工湿地的破坏导致候鸟的消失。
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6月27日
参考链接
【环球视野:官厅水库-历史上关于环保的那些事儿】:http://www.globalview.cn/html/history/info_11977.html
【中国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http://www.mee.gov.cn/zjhb/lsj/lsj_zyhy/201807/t20180713_446637_wap.shtml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7%8E%AF%E5%A2%83%E4%BF%9D%E6%8A%A4%E6%B3%95%EF%BC%88%E8%AF%95%E8%A1%8C%EF%BC%89/18577485?fr=aladdin